3x3 比賽規則
球隊成員
4 名球員,包括 3 名場上球員及 1 名替補員。
裁判
1 名。
記錄台人員
最多 2 名(記錄員、計時員)
暫停
每隊有暫停 1 次。
比賽開始時的球權
擲毫決定比賽開始的球權。
備註:擲毫獲勝的球隊可以選擇比賽開始的球權或選擇可能進行加時的球權。
得分
圓弧內中籃得 1 分。圓弧外中籃得 2 分。
比賽時間及得分限制
比賽時間為10分鐘,除暫停及最後30秒會停錶外,其他一律不停錶。 得分限制:21 分,但這僅適用於常規比賽。
加時
首先獲得 2 分的球隊獲勝。
投籃時鐘
12 秒。
會讀倒數「最後 5 秒鐘」以作提示。
侵犯投籃球員的罰球
犯規發生在圓弧內,罰球 1 次。 若犯規發生在圓弧外,罰球 2 次。
球隊犯規限制
犯規 6 次。
球隊犯規達 7、8、9 次罰則
罰球 2 次。
球隊犯規達 10 次或以上罰則
罰球 2 次及球權。
技術犯規罰則
罰球 1 次,球權不變。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罰則
罰球 2 次。若球隊犯規達 10 次或以上,罰球 2 次加球權。 計算球隊犯規 2 次。
取消比賽資格犯規及球員 2 次違反運動 道德犯規罰則
罰球 2 次加球權,並計算球隊犯規 2 次。
中籃後的球權
- 原防守隊在球籃下方獲得球權,應運球或傳球至圓弧外。
- 防守隊不得在球籃下方的無撞人半圓區域進行防守。
死球後的球權
在圓弧外(圓弧頂)進行球權轉換。
防守隊獲得籃板球或攔截球後的球權
應運球或傳球至圓弧外。
跳球情況的球權
防守隊獲得球權。
替補
死球時或進行球權轉換前,替補員須待被替補的球員在正對球籃的端綫離場後方可進場。 替補無須裁判和記錄台人員執行。
備註:
- * 球員雙足均不在圓弧內或踏在圓弧上,則被視為「在圓弧外」。
- ** 是次比賽不設上訴機制。
- *** 是次比賽所有球員(包括長期病患及患有隱性疾病者)在比賽期間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失,均需自行負責。